

我们总是习惯于假设我们的顾客有多“不同”,所以我们被选择而不是别人的家。然而,实际的规则往往是——购买符合规则。竞争品牌通常有相似的客户群,没有特别的客户。
例如,肯德基和麦当劳是快餐行业的老对手。他们的发言人分别是鹿晗和吴亦凡。他们都是韩国出道组合exo的前成员,他们的粉丝群体有很高的重叠度。可以看出,在客户群中,相互竞争的品牌实际上仍然非常相似。简而言之,你的顾客和其他品牌的顾客基本相同。这种相似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你的顾客也购买其他品牌。


如果定位营销真的有效,我们应该看到竞争品牌销售给不同类型的客户,但这根本不是事实。
当我们比较竞争品牌的顾客特征时,不同竞争品牌的顾客群实际上惊人地相似——这是HBG大渗透理论的第二个基本定律,仅次于双重危机定律,即顾客重合定律,即我们的顾客并不那么特殊和有区别,我们的顾客和竞争对手的顾客实际上是重叠的。
这种相似性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我们的客户也购买其他品牌。甚至那些回到你的商店或重复购买的顾客也在购买竞争品牌。这是竞争市场的一个基本事实,也是顾客的事实——顾客总是变化无常,总是购买不同品牌的产品。

这很正常。当品牌经理查看卡托或纳尔逊提供的报告时,如果他看到他们的顾客只为自己的品牌贡献了1/3的年购买量,他可以很容易地得出这样的结论:“我的顾客大多数时候会购买其他品牌”。
因此,他们会努力仔细计划策略来提高忠诚度。但事实上,这种顾客行为很正常。你的顾客实际上是别人的顾客。他们只是偶尔购买你的产品。


顾客重叠的规律实际上发生在各个行业,不仅是消费品行业,还有服务业等等。例如,银行或保险公司经常发现只有大约一半的客户认为他们是主要的金融或保险机构。许多客户也是其他银行的客户。对于一些较小的银行来说尤其如此。
在会员服务市场中,顾客重叠的规律也时有发生。顾客会将大部分类别消费集中在一个品牌上:例如,我们通常只有一个固定的造型师和一个牙医。但是一旦时间流逝或者购买数量增加,我们也会有其他选择。
因此,顾客重合法则也告诉我们不要假设我们的品牌顾客,而是要尊重顾客的现实。没有那么多差异化的客户和独特的客户群。我们的客户与其他竞争对手的品牌没有太大的不同。


此外,这种程度的客户巧合也与市场份额有关。市场份额最大的品牌往往与同一类别的大多数品牌有一定程度的客户重合。
这个事实也从另一个角度警告我们不要用“定位”来限制我们对竞争对手的定义。局限性在于,只有与我们定位相似的品牌才能被称为我们的竞争对手,但它们根本不是。事实上,我们的竞争对手包括与我们的客户群重叠的整个类别的品牌。重叠程度越高,作为我们的核心竞争对手,他们就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
总之,双重危机法和顾客符合法都相对挑战了我们的传统认知,但这正是品牌世界的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