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的软件协议(软件接口协议)

      最后更新:2024-02-13 13:30

      求一份软件使用协议

      给你一份做参考:《欢獾网络管理系统用户使用协议》 欢迎您进入欢獾网HuanNet(下称“本网络”),并阅读惠联无限(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惠联公司”)与其用户的《欢獾网络管理系统用户使用协议》(下称“本使用协议”)之条款,本使用协议阐述之条款适用于您使用本网站提供的工具、服务、产品、技术或软件,包括欢獾网络管理系统及其软件(下称“欢獾系统”)。 您应阅读本使用协议中各条款,包括免除或者限制惠联公司责任的免责条款及对用户的权利限制,审阅并接受本使用协议。 接受条款 除非您接受本使用协议条款,否则您无权下载、安装或使用欢獾系统及其相关服务。您的下载、安装及/或使用行为将视为对本使用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使用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本使用协议是用户与惠联公司及其运营合作单位 (下称“合作单位”)(如有)之间关于用户下载、安装及/或使用欢獾系统所订立的协议。本使用协议描述惠联公司与您之间关于欢獾系统使用及相关方面的权利义务。“用户”或“您”是指通过惠联公司提供的获取软件授权的途径而获得下载、安装及/或使用欢獾系统的个人或单一实体。 请注意,欢獾系统仅供能够根据相关法律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的个人或公司使用,因此,您的年龄必须在十八周岁以上,才可下载、安装及/或使用欢獾系统,如不符合条件,请勿下载、安装及/或使用欢獾系统。 本《许可协议》内容如下: 1. 知识产权声明1.1 您认可并同意惠联公司(或惠联公司的许可证授权人)拥有所有包含在欢獾系统及相关服务的法定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包括存在于欢獾系统的所有知识产权(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已经注册,亦无论存在于世界上任何国家或地区)。1.2 欢獾系统的一切版权等知识产权,以及与欢獾系统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饰、图表、色彩、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印刷材料、电子文档等均受著作权法和国际著作权条约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2. 欢獾系统使用范围2.1 用户可以在单一一台或多台服务器、计算机、终端机、工作站(下统称“计算机”)上安装、使用、显示、运行本欢獾系统。2.2 保留权利: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包括任何惠联公司的商业名称、商标、服务标记、徽标、域名及其他明显标志的权利)仍归惠联公司所有。除非取得惠联公司的书面同意,本使用协议并未授权用户可使用其他权利。2.3 欢獾系统只允许接受本使用协议的用户使用。用户不可修改、复制(本使用协议2.4节订明除外)或改编欢獾系统及其软件,也不可利用欢獾系统及/或其软件的知识产权开发其他产品。2.4 如果您在除下载、安装欢獾系统到您的计算机外,希望复制欢獾系统到您的另一个硬盘以作参考备份之用,您需要同意下述条件:1)有关使用复制欢獾系统的资料必须遵从本使用协议之条款;2)有关使用复制欢獾系统的资料并非作任何商业用途;3)作为用户,您不应复制欢獾系统给任何第三者(包括公司及个人)。3. 用户使用须知1 注册义务如您在本网站注册,您同意:a. 提供关于您或贵公司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b. 维持并及时更新会员资料,使其保持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倘若您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或本网站有合理理由怀疑该等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本网站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注册身份及资料,并拒绝您在目前或将来使用欢獾系统。2 会员注册名、密码和保密。在登记过程中,您将选择会员注册名和密码。您须自行负责对您的会员注册名和密码保密,且须对您在会员注册名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您同意:a. 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会员注册名或密码,或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您会立即通知本网站;b. 确保您在每次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网站。本网站不能也不会对因您未能遵守本款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3.1 用户在遵守法律及本使用协议的前提下,可依本使用协议使用欢獾系统。用户无权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3.1.1 删除欢獾系统及其他副本上所有关于版权的信息、内容;3.1.2 对欢獾系统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等;3.1.3 对于欢獾系统”相关信息等,未经惠联公司书面同意,用户擅自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使用、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擅自借助欢獾系统发展与之有关的衍生产品、作品、服务等。3.1.4 利用欢獾系统发表、传送、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祖国统一、社会稳定的内容,或侮辱诽谤、色情、暴力及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内容。3.1.5 利用欢獾系统发表、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权等合法权利的内容。3.1.6 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帐户;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欢獾系统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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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下各聊天软件使用的是什么协议

      TCP/IP TCP是英文Transmission Control Protocol的缩写,中文翻译与“传输控制通讯协议”。TCP/IP是网络中使用的基本的通信协议。虽然从名字上看TCP/IP包括两个协议,传输控制协议(TCP)和网际协议(IP),但TCP/IP实际上是一组协议,它包括上百个各种功能的协议,如:远程登录、文件传输和电子邮件等,而TCP协议和IP协议是保证数据完整传输的两个基本的重要协议。通常说TCP/IP是Internet协议族,而不单单是TCP和IP。TCP/IP是用于计算机通信的一组协议,我们通常称它为TCP/IP协议族。它是70年代中期美国国防部为其ARPANET广域网开发的网络体系结构和协议标准,以它为基础组建的INTERNET是目前国际上规模最大的计算机网络,正因为INTERNET的广泛使用,使得TCP/IP成了事实上的标准。之所以说TCP/IP是一个协议族,是因为TCP/IP协议包括TCP、IP、UDP、ICMP、RIP、TELNETFTP、SMTP、ARP、TFTP等许多协议,这些协议一起称为TCP/IP协议。IP,则是Internet Protocol的缩写,中文翻译成“国际互联网通讯协议”。它们组合成互联网的语言,因为Internet是由全世界很多大大小小的网络连接而成,所以大家必须遵守它的语言(也就是:TCP/IP的通讯协议)才能顺利跟别人沟通。不过如果你来到别的网络,就等于是来到一个陌生的国家,使用的通讯协议,也就换作另一套了!由此可知TCP/IP只是网络上众多通讯协议的其中一种而已。在Internet上每一台机器都要有一个IP 每一台连接到Internet上的电脑,为了要让资料能够正确且顺利地传输,它会为每一台机器定义一个IP(IP地址),也就等于是给你的电脑装上门牌号码;因为资料在电脑之间传输,就和车子在都市中跑来跑去有点像,如果有了IP(门牌号码),网络的设备马上便能得知,这一份资料是要送到哪一台电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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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放源代码软件的常见协议

      LGPL许可证LGPL许可证是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的简写,也叫LIBRARY GENERAL PUBLIC LICENSE,中文译为“较宽松公共许可证”或者“函数库公共许可证”。该许可证适用于一些由自由软件基金会与其它决定使用此许可证的软件作者所特殊设计的软件软件包─比如函数库(即Library)。  LGPL许可证,也是自由软件联盟GNU开源软件许可证的一种,大部分的 GNU软件,包括一些函数库,是受到原来的 GPL许可证保护的。而LGPL许可证,适用于特殊设计的函数库,且与原来的通用公共许可证有很大的不同,给予了被许可人较为宽松的权利,所以叫“较宽松公共许可证”。在特定的函数库中使用它,以准许非自由的程序可以与这些函数库连结。  当一个程序与一个函数库连结,不论是静态连结或使用共享函数库,二者的结合可以合理地说是结合的作品,一个原来的函数库的衍生品。因此,原来的通用公共许可证只有在整个结合品满足其自由的标准时,才允许连结。较宽松通用公共许可则以更宽松的标准允许其它程序代码与本函数库连结。例如,在少数情况下,可能会有特殊的需要而鼓励大家尽可能广泛地使用特定的函数库,因而使它成为实际上的标准。为了达到此目标,必须允许非自由的程序使用此函数库。一个较常发生的情况是,一个自由的函数库与一个被广泛使用的非自由函数库做相同的工作,在此情况下,限制只有自由软件可以使用此自由函数库不会有多少好处,故我们使用了LGPL许可证。  在其他情况下,允许非自由程序使用特定的函数库,可以让更多的人们使用自由软件的大部分。例如,允许非自由程序使用GNU C函数库,可以让更多的人们使用整个GNU作业系统,以及它的变形,GNU/Linux操作系统。  尽管LGPL许可证对使用者的自由保护是较少的,但它却能确保与此函数库连结的程序的使用者拥有自由,而且具有使用修改过的函数库版本来执行该程序的必要方法。MPL许可证MPL是The Mozilla Public License的简写,是1998年初Netscape的 Mozilla小组为其开源软件项目设计的软件许可证。MPL许可证出现的最重要原因就是,Netscape公司认为GPL许可证没有很好地平衡开发者对源代码的需求和他们利用源代码获得的利益。同著名的GPL许可证和BSD许可证相比,MPL在许多权利与义务的约定方面与它们相同(因为都是符合OSIA认定的开源软件许可证)。但是,相比而言MPL还有以下几个显著的不同之处:  ◆ MPL虽然要求对于经MPL许可证发布的源代码的修改也要以MPL许可证的方式再许可出来,以保证其他人可以在MPL的条款下共享源代码。但是,在MPL许可证中对“发布”的定义是“以源代码方式发布的文件”,这就意味着MPL允许一个企业在自己已有的源代码库上加一个接口,除了接口程序的源代码以MPL许可证的形式对外许可外,源代码库中的源代码就可以不用MPL许可证的方式强制对外许可。这些,就为借鉴别人的源代码用做自己商业软件开发的行为留了一个豁口。  ◆ MPL许可证第三条第7款中允许被许可人将经过MPL许可证获得的源代码同自己其他类型的代码混合得到自己的软件程序。  ◆ 对软件专利的态度,MPL许可证不像GPL许可证那样明确表示反对软件专利,但是却明确要求源代码的提供者不能提供已经受专利保护的源代码(除非他本人是专利权人,并书面向公众免费许可这些源代码),也不能在将这些源代码以开放源代码许可证形式许可后再去申请与这些源代码有关的专利。  ◆ 对源代码的定义  而在MPL(1.1版本)许可证中,对源代码的定义是:“源代码指的是对作品进行修改最优先择取的形式,它包括:所有模块的所有源程序,加上有关的接口的定义,加上控制可执行作品的安装和编译的‘原本’(原文为‘Script’),或者不是与初始源代码显著不同的源代码就是被源代码贡献者选择的从公共领域可以得到的程序代码。”  ◆ MPL许可证第3条有专门的一款是关于对源代码修改进行描述的规定,就是要求所有再发布者都得有一个专门的文件就对源代码程序修改的时间和修改的方式有描述。BSD许可证BSD许可证原先是用在加州大学柏克利分校发表的各个4.4BSD/4.4BSD-Lite版本上面(BSD是Berkly Software Distribution的简写)的,后来也就逐渐沿用下来。1979年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发布了BSD Unix,被称为开放源代码的先驱,BSD许可证就是随着BSD Unix发展起来的。BSD许可证现在被Apache和BSD操作系统等开源软件所采纳。  相较于GPL许可证和MPL许可证的严格性,BSD许可证就宽松许多了,一样是只需要附上许可证的原文,不过比较有趣的是,它还要求所有进一步开发者将自己的版权资料放上去,所以拿到以BSD许可证发行的软件可能会遇到一个小状况,就是这些版权资料许可证占的空间比程序还大。QPL许可证QPL是The Qt Public License的简称,是挪威一家机构创设的。QPL许可证的基本要求是获得源代码、修改源代码,并可将修改从原始代码中分离出来;修改可以按照作者的意愿被组合到新版本中;二进制代码可以和原始代码同名,这一点对于动态连接库来说尤其重要;任何人都可以修正错误,这对于系统的发布者来说很关键;修改过的软件可以按照满足QPL许可证基本要求的任何开源软件许可证进行发布。QNCL许可证QNCL许可证是Qt Non Commercial License的简称,是QPL许可证的“兄弟版”,就像GPL许可证与LGPL许可证的关系一样,QNCL许可证比QPL许可证更严格一些。  在修改和发布方面的规定,QNCL许可证与QPL许可证是一样的,差异就在于软件的范围方面,或者说在连接方面。QNCL许可证规定“假如一个应用程序给你提供了一个入口,使你有权使用QNCL许可证下的软件的功能开发程序、重复使用程序的某一部分或其他软件的某一部分,那么对该应用程序的使用视为是使用QNCL许可证下的软件的行为,该应用程序应受到QNCL许可证的约束”。QNCL许可证比QPL许可证更严格之处在于,QNCL许可证像GPL许可证那样,完全禁止根据本许可证得到的开放源码软件与其他非系统库函数连接的软件以其他许可方式一起发布。Common许可证Common许可证的全称是Common Public License。在满足OSIA开源软件许可证认证标准的前提了后,Common许可证还有一些细节性的规定值得参考:  ◆ 明确了专利授权。一般的开源软件都有明确源代码的版权人将自己的修改权、复制权等版权权利向公众许可,但保留署名权,而Common许可证在此基础上还明确假如源代码中含有专利权,源代码专利权人将复制、使用的专有权利向公众许可。  ◆ 规定可以将源代码及修改过的源代码与其他类型的不受本许可证约束的代码结合,以新产品的形式发布,只要其中经该许可证获得的源代码及修改过的源代码能按该许可证的要求发布即可。  ◆ 细化了该许可证终止的情形,包括发生专利侵权诉讼。  ◆ 明确了一个独立承担责任的原则,就是假如按该许可证使用源代码的使用者将获得的源代码应用于商业使用,那么他就要对在商业应用中出现的由于使用该源代码程序而产生的侵权诉讼承担完全责任。这一条规定是比较特殊的,绝大多数开源软件许可证都不这么要求。IBM许可证IBM许可证的全称是IBM Public License。在满足OSIA开源软件许可证认证标准的前提下,IBM许可证还有如下一些细节性规定:  ◆ 明确了专利授权。一般的开源软件都明确源代码的版权人将自己的修改权、复制权等版权权利向公众许可,但保留署名权,而IBM许可证在此基础上还明确假如源代码中含有专利权,源代码专利权人将复制、使用的专有权利向公众许可。  ◆ 细化了该许可证终止的情形,包括不按该许可证的要求发布和使用源代码、发生专利侵权诉讼等。  ◆ 像Common许可证一样,IBM许可证也明确了独立承担责任原则,即假如按该许可证使用源代码的使用者将获得的源代码应用于商业使用,那么他就要对在商业应用中出现的、由于使用该源代码程序而产生的侵权诉讼承担完全责任。Jabber许可证Jabber许可证的全称是Jabber Open Source License,由美国Jabber, Inc.公司提供。Jabber许可证在源代码的复制、发行规定方面基本上和其他许可证没有什么特别,但有一些细节规定值得借鉴:  ◆ 可以将通过该许可证获得的源代码及修改过的源代码与其他类型的不受该许可证约束的代码结合,以新产品的形式发布,只要其中经该许可证获得的源代码及修改过的源代码能以与该许可证的要求类似的、符合OSI认证的其他开源软件许可证的方式发布。  ◆ 明确了需将源代码置于公众可以得到的状态的时间至少应为12个月。  ◆ 第三方对法定权利的声明。假如使用者发现通过本许可证获得的源代码及应用程序接口中有一方拥有的知识产权,应单独在源码的发布时冠以“LEGAL”为抬头的声明,写明知识产权权利要求的细节,提请源代码的接受者知道自己获得了哪些知识产权的授权,让源码的接受者知道如何与知识产权权利人联系。  ◆ 细化了该许可证终止的情形,包括不按该许可证的要求发布和使用源代码、发生专利侵权诉讼。协议对比BSD开源协议BSD开源协议是一个给于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协议。基本上使用者可以”为所欲为”,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源代码,也可以将修改后的代码作为开源或者专有软件再发布。  但”为所欲为”的前提当你发布使用了BSD协议的代码,或则以BSD协议代码为基础做二次开发自己的产品时,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源代码,则在源代码中必须带有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如果再发布的只是二进制类库/软件,则需要在类库/软件的文档和版权声明中包含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不可以用开源代码的作者/机构名字和原来产品的名字做市场推广。  BSD 代码鼓励代码共享,但需要尊重代码作者的著作权。BSD由于允许使用者修改和重新发布代码,也允许使用或在BSD代码上开发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因此是对 商业集成很友好的协议。而很多的公司企业在选用开源产品的时候都首选BSD协议,因为可以完全控制这些第三方的代码,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修改或者二次开发。MITMIT是和BSD一样宽范的许可协议,作者只想保留版权,而无任何其他了限制。也就是说,你必须在你的发行版里包含原许可协议的声明,无论你是以二进制发布的还是以源代码发布的。MIT协议又称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最初由麻省理工学院开发。被授权人权利:1、被授权人有权利使用、复制、修改、合并、出版发行、散布、再授权及贩售软件及软件的副本。2、被授权人可根据程式的需要修改授权条款为适当的内容。被授权人义务:在软件和软件的所有副本中都必须包含版权声明和许可声明。GNU GPL我们很熟悉的Linux就是采用了GPL。GPL协议和BSD, Apache Licence等鼓励代码重用的许可很不一样。GPL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和引用/修改/衍生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但不允许修改后和衍生的代 码做为闭源的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能用免费的各种linux,包括商业公司的linux和linux上各种各样的由个人,组织,以及商 业软件公司开发的免费软件了。  GPL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只要在一个软件中使用(”使用”指类库引用,修改后的代码或者衍生代码)GPL 协议的产品,则该软件产品必须也采用GPL协议,既必须也是开源和免费。这就是所谓的”传染性”。GPL协议的产品作为一个单独的产品使用没有任何问题, 还可以享受免费的优势。  由于GPL严格要求使用了GPL类库的软件产品必须使用GPL协议,对于使用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商业软件或者对代码有保密要求的部门就不适合集成/采用作为类库和二次开发的基础。  其它细节如再发布的时候需要伴随GPL协议等和BSD/Apache等类似。GUN LGPLLGPL 是GPL的一个为主要为类库使用设计的开源协议。和GPL要求任何使用/修改/衍生之GPL类库的的软件必须采用GPL协议不同。LGPL 允许商业软件通过类库引用(link)方式使用LGPL类库而不需要开源商业软件的代码。这使得采用L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可以被商业软件作为类库引用并 发布和销售。  但是如果修改LGPL协议的代码或者衍生,则所有修改的代码,涉及修改部分的额外代码和衍生的代码都必须采用LGPL协议。因 此LGPL协议的开源 代码很适合作为第三方类库被商业软件引用,但不适合希望以LGPL协议代码为基础,通过修改和衍生的方式做二次开发的商业软件采用。  GPL/LGPL都保障原作者的知识产权,避免有人利用开源代码复制并开发类似的产品。Apache Licence 2.0Apache Licence是著名的非盈利开源组织Apache采用的协议。该协议和BSD类似,同样鼓励代码共享和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同样允许代码修改,再发布(作为开源或商业软件)。需要满足的条件也和BSD类似:  ◆需要给代码的用户一份Apache Licence  ◆如果你修改了代码,需要再被修改的文件中说明。  ◆在延伸的代码中(修改和有源代码衍生的代码中)需要带有原来代码中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和其他原来作者规定需要包含的说明。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一个Notice文件,则在Notice文件中需要带有Apache Licence。你可以在Notice中增加自己的许可,但不可以表现为对Apache Licence构成更改。  Apache Licence也是对商业应用友好的许可。使用者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修改代码来满足需要并作为开源或商业产品发布/销售。
      开放源代码软件的常见协议

      软件许可协议怎么写?

      用户许可协议 一、软件使用协议本协议是用户 (自然人、法人或社会团体)与XXXX公司之间关于“XXXX”软件产品(以下简称“本软件产品”)的法律协议。一旦安装、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软件产品,即表示同意接受协议各项条件的约束。如果用户不同意协议的条件,请不要使用本软件产品。二、软件产品保护条款1)本软件产品之著作权及其它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或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已取得或未来可取得之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营业秘密等)皆为XXXX公司所有。本软件产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及国际版权条约和其他知识产权法及条约的保护。用户仅获得本软件产品的非排他性使用权。2)用户不得:删除本软件及其他副本上一切关于版权的信息;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如反汇编、反编译等;3)本软件产品以现状方式提供,XXXX公司不保证本软件产品能够或不能够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在用户手册、帮助文件、使用说明书等软件文档中的介绍性内容仅供用户参考,不得理解为对用户所做的任何承诺。XXXX有限公司保留对软件版本进行升级,对功能、内容、结构、界面、运行方式等进行修改或自动更新的权利。4)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用户,或为了向用户提供具有个性的信息内容的需要,本软件产品可能会收集、传播某些信息,但XXXX公司承诺不向未经授权的第三方提供此类信息,以保护用户隐私。5)使用本软件产品由用户自己承担风险,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XXXX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软件产品所发生的特殊的、意外的、非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已事先被告知该损害发生的可能性。6)XXXX公司定义的信息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本公司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和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本公司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7)如果您未遵守本协议的任何一项条款,XXXX公司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责任。三、XXXX公司具有对以上各项条款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如用户对XXXX公司的解释或修改有异议,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软件产品。用户继续使用本软件产品的行为将被视为对XXXX公司的解释或修改的接受。四、因本协议所发生的纠纷,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XXXX公司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XXXX公司
      软件许可协议怎么写?

      简述5个应用层常用的协议以及其功能

      域名服务协议(DNS),用于将Internet域名解析为IP地址;TCP/UDP端口53 超文本传输协议(HTTP),用于传输构成Internet网页的文件;TCP端口80简单邮件传输协议(SMTP),用于传输邮件及其附件信息;TCP端口25Telnet协议(一种终端模拟协议);Internet远程登陆服务的标准协议和主要方式。它为用户提供了在本地计算机上完成远程主机工作的能力,TCP端口23 文本传输协议(FTP),用于系统间的文件交互传输。TCP端口20和端口21。
      应用层 应用层是体系结构中的最高层。应用层确定进程之间通信的性质以满足用户的需要。这里的进程就是指正在运行的程序。应用层不仅要提供应用进程所需要的信息交换和远地操作,而且还要作为互相作用的应用进程的用户代理,来完成一些为进行语义上有意义的信息交换所必须的功能。应用层直接为用户的应用进程提供服务。传输层传输层的任务就是负责主机中两个进程之间的通信。因特网的传输层可使用两种不同协议:即面向连接的传输控制协议TCP,和无连接的用户数据报协议UDP。面向连接的服务能够提供可靠的交付,但无连接服务则不保证提供可靠的交付,它只是“尽最大努力交付”。这两种服务方式都很有用,备有其优缺点。在分组交换网内的各个交换结点机都没有传输层。 网络层
      简述5个应用层常用的协议以及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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