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程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入口
一、重庆工程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入口重庆工程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入口为http://jw.cqie.edu.cn/,学生可以复制该网址到浏览器地址进入登录页面。二、重庆工程学院简介重庆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以工学为主,以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为特色,经济管理和人文艺术等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办学模式,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理论基础好、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学生为目标,培养了一大批社会急需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数字媒体艺术、游戏动漫、环境设计以及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工程造价等专业领域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学校地处国家重要中心城市、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支点、国家中西部唯一直辖市——重庆市。学校现设有两个校区,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其中南泉校区位于主城人文风景区南温泉,双桥校区位于重庆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水湖畔。校园占地763亩,校舍建筑面积30.6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65万册(其中电子图书69万册)。学校设有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数字艺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管理学院、通识学院、工程训练中心和继续教育学院,开设有24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15000余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2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327人(教授64人,副教授26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40.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专任教师615人(博士66人,硕士54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76.1%;“双师型”教师540余人,占专任教师总数65.8%。此外,学校聘有企业一线的兼职实习实训导师10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学校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实习实训大楼、创新创业大楼和大学生服务中心大楼、标准化塑胶田径运动场和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等学生教学活动中心以及全光纤接入的数字化校园服务系统等。建有信息技术、大学物理、语言教学等30余个公共基础教学实验室;建有软件、人工智能与大数据、计算机、电子与物联网、艺术工程、土木建筑工程、企业经营管理等14个实验(实训)教学中心,下设有PLC技术、物联网综合、FPGA技术、汽车电子、网络协议分析、云存储与虚拟化、跨专业企业经营管理、建筑BIM、工程测量与信息处理、摄影摄像等60余个专业实验(实训)室,并与企业共建有网络综合布线实验室,建筑材料实验室、网络安全实验室等。学校为组织高年级学生进行项目制、岗位制实习实训教学活动,建有校内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艺术工程、土木建筑工程等项目制工程训练中心,并引入腾讯公司、阿里巴巴集团、360信息安全集团等知名企业入驻学校,建立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新型二级学院-软件与人工智能学院和行业学院,为学生提供校内外实习实训条件和就业服务。学校还建设有一批市级科研基地,“金融大数据智能应用重庆市高校工程研究中心”为重庆市智能领域科技创新平台,“重庆市数字影视与新媒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华文化动漫研发传播中心”为市级科普基地,“虚拟现实(VR)应用技术研究团队”为市级高校创新团队,为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科技开发提供了有力支撑,提升了我校的办学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学校创新创业园是重庆市孵化器协会理事单位、重庆市高校众创空间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成渝经济区创新创业联盟副理事长单位、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重庆市大学生微企创业孵化园、重庆市首批众创空间;同时被团中央、团市委认定为“青年创业就业见习基地”、“青年创新创业学院教学基地”,这些高规格示范基地为我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就业搭建了更为良好的平台。此外,学校围绕重庆市产业布局和经济发展战略,利用软件与电子信息学科专业优势,与相关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合作机制,与长寿工业园、仙桃数据谷、遵义软件园、永川机器人产业园等10个大型产业园区及园区内的企业建立人才供需和联合培养关系,提升学校服务区域(行业)经济能力。学校针对各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与360企业安全集团、阿里巴巴、旭硕科技、浙江中科视传等知名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及创新中心,联合培养人才。其中,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与360企业安全集团共同成立“安全运营服务工程师订单班”,联合培养信息安全领域人才;计算机学院和宏碁电脑(上海)有限公司联合共建云计算实验室;数字艺术学院和浙江中科视传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成立“产学研联合研创基地”,共培师资,协同育人,联手打造立足重庆、面向全国的VR行业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学院与阿里巴巴集团共建新零售人才实训基地,联合培养电子商务人才等。学校围绕办学定位和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目标,通过“以赛促教,以赛促学”有力提高了学生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近三年来,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移动通信技术创新大赛、全国高校数字艺术作品大赛、全国高校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大学生跨境电商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及省市级学科竞赛中荣获600余项奖励,在同类院校中位居前列。另外学校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数十个国家高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关系,提高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国际化水平,为学生提供国际化发展平台。学校优美的校园环境,现代化的数字校园,独特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供不应求的订单就业,每年吸引着全国数千学子来校求学深造。经第三方社会机构评估,学校近五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平均达到95%以上,其中,一大批优秀毕业生被众多世界500强企业及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部队所录用,部分毕业生继续深造就读了研究生,还有部分自主创业者成为了优秀企业家。“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学校扎实推进******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正以新工科建设为抓手,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智能技术及电子信息产业的历史机遇,以跨越式姿态,朝着办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工程技术大学目标阔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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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 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入口: https://www.xxmu.edu.cn/jwc/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管理,根据教育部《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教学〔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通知》(教学〔2015〕400号)和《 新乡医学院 学生转学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5〕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既要维护好本科教学人才培养质量,又须调动学生参军入伍的热情,落实好退役大学生复学优惠政策。第二章 转专业管理第三条 为鼓励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学校学生服满义务兵役退伍后复学,若服役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经个人申请,学校武装部核实,学校研究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一)跨学历层次的。(二)跨录取批次的。(三)跨科类的。(四)录取时确定为国防生和定向、委托培养的。(五)与学校开展联合培养和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的。第五条 应征入伍时保留入学资格新生或大学一年级学生,可申请转入大学一年级其他专业。第六条 应征入伍时为大学二年级学生,在申请转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留至大学一年级学习:(一)4年制专业转5年制专业的学生。(二)非临床医学专业转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第七条 应征入伍时为大学三年级五年制的学生,在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者需留至下一年级学习;申请转入其他专业者可进入相应年级学习。第八条 应征入伍时为大学三年级四年制的学生,仅能申请转入四年制其他专业。第九条 应征入伍时为大学四年级五年制的学生或翌年毕业生,须参加转专业考试,按照《 新乡医学院 学生转学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5〕40号)文件执行。第十条 如退役学生申请转入专业人数超过当年本专业接收人数,按照《 新乡医学院 学生转学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5〕40号)文件,单独组织转专业考试,择优录取。第十一条 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标准收费并执行新专业的培养计划,相同课程的公共必修、选修课程的学分可相互抵认,所缺的专业课程必须补修,在原专业修得的专业课程可作为选修课认定。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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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学院教务处网络管理系统入口地址: http://www.ycu.edu.cn/jwc/运城学院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考试和成绩管理工作,维护教学秩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课程考核目的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检测与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以及应用与创新能力。第二章 课程考核的范围及形式第三条 凡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涉及的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职业能力教育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课程)等都要进行课程考核。所有考核成绩均须载入学生本人成绩档案。第四条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课程的考核方式须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要求执行。第五条 积极推进考试方式改革,建立以思想道德与专业能力相结合的学生学业评价体系,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实行结构成绩。课程考核方案(含考核形式、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成绩构成及比例等)须在每学期初提出,经院系部批准,并及时向学生公布。第六条 所有课程平时考核应有完整的原始考核记录,包括学生平时的出勤情况及学习纪律情况,课堂提问及随堂测试结果,课后作业、讨论、课内设计上交及完成情况,课程实(试)验表现、实(试)验报告完成及上交情况等内容。第七条 学期末,课程考试在考试周进行,采取闭卷形式;课程考查随堂进行,可采用综合测试或答辩、课程小论文或综述报告(调查报告)、综合性大型作业(设计)、实验操作或上机操作等形式。第八条 本科学生应积极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以检验其英语水平是否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要求。第三章考试命题第九条 考试命题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专业及学科特点,设置多样化的题型,重点考核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创新思维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量的大小和难易要适度。第十条 期末考试命题时要求有A、B两套难易程度基本相当的试题,试题总分实行百分制,各题分数要分布合理,并附有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第十一条 同一份试题中不得有重复内容;主观性试题在两年内不得重复使用;A、B两套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0%,且与前两次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50%。不得直接使用近三年已在期末考试中用过的试题。第十二条 考试试题要求使用统一规定的格式模版,用B5纸打印。对于个别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如制图等),可以用8开纸打印。第四章试题印制与保管第十三条 命题教师在命题完成后,应填写《考试命题审批表》,与A、B两套试题(含参考答案与评分细则)一并交回院系部,经教研室主任或教学副主任审核签字后,按要求密封保存。第十四条 各院系部将审核后的A、B两套试题,分别装于两个试题袋密封,签字、盖章后提前一周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将从A、B两套试题中任抽一套作为期末考试用题,另一套作为备用试题或补考试题。补考结束后A、B两套试题均返还至各院系部保存。第十五条 期末考试试题的印刷、分装、密封均由教务处负责,各院系部在考试前一天到教务处保密室领取试题。第十六条 考试试题启用前属于学校机密材料,教务处及各院系部要确定专人负责试题的保密工作,并建立考试试题泄密责任追究制度。接触试题的所有人员要具有高度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试题的安全。第五章考试管理与考场安排第十七条 课程考核前,任课教师要协同院系部对学生进行考试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该课程以0分计:1.累计缺课超过该课程学期计划学时数三分之一者;2.缺交作业或实验报告达三分之一以上者。被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若擅自参加该课程考试,成绩无效。第十八条 被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不予办理该课程缓考手续,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正常补考,须重修。第十九条 学生所修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及职业能力教育课程,期末考核成绩不及格,可以参加在下一学期初组织的正常补考。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不可以补考,应参加重修。第二十条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跨专业选修课)期末考核不及格的,不安排补考,不记成绩和学分,学生可在下学期重新选修或另外选修课程。第二十一条 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可向所在院系申请办理课程缓考手续。经任课教师、辅导员确认,系教学副主任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可以缓考。缓考按正考对待,随补考进行。第二十二条 没有办理缓考手续或缓考申请未获批准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或参加考试不交卷者,一律作旷考处理。旷考课程成绩以0分记载(备注“旷考”字样),且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正常补考,须重修。第二十三条 因考试违纪作弊而受到处分的,该课程成绩以0分记载(备注“作弊”字样),且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正常补考,须重修。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有多次课程重修机会。课程重修不单独编班上课,参加课程重修的学生可随下届学生插班听课或免听自学。重修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实践教学课等,学生必须完成平时的教学过程。第二十五条 重修课程的考核跟随下届学生的正常考试一同进行,原则上不单独组织命题和考核,也不允许跟随下届学生参加补考。若下届无本专业教学班,则由学生所在院系向教务处提交学生参加重修考试的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由各院系在相应学期的期末考试时间内单独安排考试。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修业期满离校时仍有课程不及格者,离校后两年之内可向原所在院系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参加课程重修和考核。第二十七条 毕业班最后一学期开设理论课程的,应安排在前八周完成教学任务并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不及格的课程,给予一次补考机会。第二十八条 各院系部要认真布置考场,按单人、单桌安排考生座位,按规定人数安排监考人员。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在监考过程中不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考场安排和考试过程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监考人员守则》。第六章试卷评阅与保存第二十九条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本考场的同类试卷按班级进行装订密封(重修考试试卷与正常试卷一起装订),并认真填写试卷册封面中各项内容。密封后在试卷背面加密封条,并加盖系公章后,统一交教学秘书负责保管。第三十条 试卷册封面中的“试卷编号”按规定的试卷编号规则编号、填写。其中,通识教育课程的试卷编号(共15位)按“学年学期(×××××)—学生班级(××××)—开课系部(××)—课程序号(×××)—考场卷别(×)”编排;专业教育课程和职业能力教育课程的试卷编号(共13位)可不编“开课系部(××)”段。第三十一条 评阅试卷应在指定的场所集体进行,并采取流水作业。阅卷结束后,须由任课教师和本单位复查小组对试卷评阅情况进行复查、验收。试卷评阅及复查工作应严格按照《试卷评阅与复查规则》执行。第三十二条 试卷评阅、复查工作结束后,任课教师和评卷教师一起当场拆封试卷,将学生成绩填入学生成绩册,并签名。不及格成绩应用红色体现,成绩有改动的地方必须签名。第三十三条 任课教师要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对试卷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填写《试卷分析表》,由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副主任审阅、签字。各院系部主任要对各门课程的试卷分析结果及试卷复查报告进行审阅,并对本单位整个考试评卷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教务处。第三十四条 同一个班级的同一门课程,在阅卷、登分结束后,装订成一册。同时将考核方案、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学生成绩册、试卷分析表等按顺序自下而上封装于试卷首页。第三十五条 除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跨专业选修课)外,所有课程试卷均由学生所在院系保存。非本院系学生的试卷,应在复查试卷工作结束后(开学两周后)统一交回学生所在院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跨专业选修课)的成绩册及试卷由任课教师在成绩登录后经所院系部教学副主任确认签字后直接交教务处保存。第三十六条 各教学单位要妥善保管试题卷,做到防水、防潮、防火、防盗、防鼠,以确保试题卷的安全。第七章成绩评定与管理第三十七条 理论课程考核成绩的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考核成绩的评定一律采用等级制,分为五级。百分制与五级制之间的换算关系如下:(一)百分制换算为五级制:100—90分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中等”;69—60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二)五级制换算为百分制:“优秀”为95分;“良好”为85分;“中等”为75分;“及格”为65分;“不及格”为45分。第三十八条 课程考核的总评成绩原则上是平时考核成绩+期末考核成绩。其中,期末考核成绩在学生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例不宜超过80%。结构成绩中一项分数不及格,总评成绩原则上定为不及格,难度较大的专业课程各院系部可自定成绩计算标准,报教务处备案。第三十九条 成绩评定结束后,由各任课教师填写学生总评成绩册。学生成绩册中的成绩栏不允许为空,旷考、作弊学生的成绩以0分记载,并备注“旷考”或“作弊”字样;缓考学生的成绩用“/”表示,并备注“缓考”字样;其他情况也须在备注栏标注清楚。第四十条 任课教师或教学秘书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经核对无误后打印2份,由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后加院系部公章,一份封装于试卷册,一份交院系部存档。第四十一条 各院系在每学期结束时,将打印好后的班级成绩册由系主任或教学副主任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保存。第四十二条 学生补考、缓考、重修考试成绩册(各一式两份)由任课教师填写,并备注“补考”、“缓考”或“重考”字样(旷考成绩按0分记载,并备注“旷考”字样)。经任课教师、院系部教学副主任审核签字后,一份由院系部保存,一份交教务处。第四十三条 补考、缓考、重修考试成绩由教务处成绩管理人员负责录入成绩管理系统。其中,缓考成绩按正常考试成绩录入;补考或重修考试成绩合格后按60分记载,并备注“补及”字样;补考或重修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按原成绩记载,并备注“补不及”字样。第四十四条 课程考核成绩公布后,学生应及时登录成绩管理系统查看自己的课程成绩。若学生对课程所得成绩有异议,可在开学一周内向本人所在院系提出复查试卷申请。院系审核同意后,组织相关人员按复查试卷要求组织复查。如涉及到非院本系开设的课程,须将复查试卷申请汇总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通知开课院系部组织复查。确有差错必须更改的,须由任课教师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填报《成绩更改审批表》,附带存档的更改成绩的试卷和原始成绩册,由院系部教学副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核准后方可更改。第四十五条 获准更改成绩后,任课教师应同时更改所涉各项原始成绩和成绩册上的成绩,并在更改处签名,然后由教务处成绩管理人员负责从成绩管理系统更正。第四十六条 学生中途转专业,转出院系所修课程与转入院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符的课程,原成绩有效。对于休学、留级的学生,与下一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符的课程,原成绩有效。第四十七条 由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原则上承认原考核成绩,必要时可进行复试。凡达不到本专业要求者,应予重修。第四十八条 全校学生的成绩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在校学生需要出具学习成绩证明的,由所在院系打印、审核并加盖系公章后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毕业学生成绩,由教务处在学生毕业时统一打印学生总成绩单两份,加盖教务处公章后,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存学校档案馆。已毕业学生需要出具在校学习成绩证明的,由学校档案馆出具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馆公章后,由教务处审核后加盖教务处公章。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九条 本 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运城学院考试和成绩管理条例》(院教字 〔2010〕5号)同时废止。 第五十条 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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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入口: http://jwk.njfu.edu.cn/南京林业大学坐落于风景秀丽的紫金山麓、碧波荡漾的玄武湖畔,是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省属重点高校,于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学校前身为中央大学(创建于1902年)森林系和金陵大学(创建于1910年)森林系,1952年合并组建的南京林学院,是当时全国仅有的三所高等林业院校之一。1955年华中农学院林学系(武汉大学、 南昌大学 和湖北农学院森林系合并组成)并入,1972年更名为南京林产工业学院,1983年恢复南京林学院名称,1985年更名为南京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作为一所以林科为特色,以资源、生态和环境类学科为优势的多科性大学,在百余年发展历程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实现“黄河流碧水、赤地变青山”的宏伟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继承发扬了艰苦创业的光荣传统,形成了“团结、朴实、勤奋、进取”的校风和“诚朴雄伟,树木树人”的校训。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学校主动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不断调整优化学院专业结构。现设有林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风景园林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轻工与食品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生物与环境学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公有民办南方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育部等22个学院(部)。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学术实力雄厚。现有8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和2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或领域。现有工程学、植物学与动物学2个ESI全球前1%学科,林业工程1个国家一流学科,林业工程、生态学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林木遗传育种、林产化学加工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森林保护学等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4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7个一级学科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林业局重点(培育)学科,4个一级学科江苏省重点学科,2个一级学科江苏省重点(培育)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数量位列江苏省属高校前列。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取得了两个“A+”(林业工程、林学)、一个“A-”(风景园林学)的好成绩,得A学科数位列全国林业高校和江苏省属高校第一。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本科专业74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6个,江苏高校品牌专业4个。拥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优秀科技创新团队4个。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6门,省级精品(优秀)课程及课程群30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5门。学校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实践教育中心18个,国家级虚拟仿真中心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林学类专业(林学、园林、森林保护)和林业工程类专业(林产化工、木材科学与工程、森林工程)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自1991年,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0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一等奖14项、二等奖20项。2010年有1篇博士论文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曾荣获“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3万余人,其中博士与硕士研究生、外国留学生6200余人。学校先后为国家培养了10万多名建设人才。南京林业大学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整体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368人,博士生导师181人,具有高级职称754人。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外聘院士8人,“*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青年“”人选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6人,国家“*”领军人才4人,全国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0余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5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6人;国家“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1个,“*奖励计划”创新团队1个。有江苏省“333工程”第一层次首席科学家4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江苏特聘教授21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6人,省“333工程”二、三层次、“双创计划”、“青蓝工程”、“六大高峰”等各类省级人才计划340余人;江苏省科技创新团队及“青蓝工程”等省级创新团队12个。学校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坚持自主创新,积极推动产学研结合,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现有“机电产品包装生物质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工程中心1个、“林木遗传与生物技术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的林产化学与材料国际创新高地”、“江苏省速生木材及农作物秸秆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南方现代林业协同创新中心”、“国家林业局南方林木种子检验中心”等50余个省、部级研究开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有69个校级研究所和研究中心。学校每年在研课题1000多项,近年来,承担包括“973”、“863”、国家科技支撑项目、“948”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部、省重点项目累计800余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累计650余项,国家社科基金累计25项。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及获得专利2000余项,有380余项成果获国家、部省级以上奖励,其中,国家发明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四等奖各1项;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二、三等奖47项;部、省级奖励300余项。 学校主办有《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林业工程学报》和《室内设计与装修》等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以及一本以双一流学科为支撑的英文刊《JournalofBioresourcesandBioproducts》(JB&B),其中《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和《林业工程学报》为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SCD和CSCD核心期刊,《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为SCD核心期刊,《室内设计与装修》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入选2017—2020“中国精品科技期刊(F5000)”。学校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积极开展开放办学与对外交流合作。先后与美国、德国、加拿大、英国、瑞典、俄罗斯、日本、法国、意大利、芬兰、伊朗等20多个国家的近90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学术研究、师资培养和人才交流合作关系,与美国阿拉巴马农工大学合作共建孔子学院。积极探索实施多模式、多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暑期海外文化交流、海外实习实践等项目;与世界名校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BC大学)联合举办经教育部批准的“3+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加拿大新布伦瑞克大学(3+1+1)、德国亚琛工业大学(3+1)、美国西来大学(3+1+1)、美国北德克萨斯大学(3+2)等海外高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人才联合培养项目,每年派出数百名学生出国实施国际化培养。学校积极拓展海外留学生生源,每年接收近800名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来校学习或交流访问。学校占地面积10725亩,其中,新庄主校区占地1257亩,句容下蜀校区占地4800亩,淮安校区占地1327亩,白马教学科研基地占地3300亩,江宁工程培训中心等占地41亩。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3亿元,图书馆纸质文献总量为220多万册,电子图书460多万册。校园网络以千兆带宽为主干,覆盖全校。 学校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探索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有效途径,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以林科为特色,以资源、生态和环境类学科为优势,理、工、农、文、管、经、哲、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高水平特色大学,逐步实现建设世界一流林业大学的远景发展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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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入口: http://www.ycu.edu.cn/jwc/运城学院坐落于中华文明重要发祥地---山西省运城市,前身为始建于1978年的运城师范专科学校。1989年12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山西省人民政府决定,由运城师范专科学校、运城教育学院、河东大学三校合并组建运城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运城学院。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建校以来始终秉承“立德有为”校训,大力弘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精神,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现设17个教学科研单位,52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地方高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优势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优势特色学科,2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1个山西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学校占地面积3089亩,建筑面积60.34万平米,固定资产总值15.1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2亿余元,馆藏纸质图书177万册,电子图书62万册。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209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198人,其中专任教师917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35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671人;有正高级职称45人,副高级职称277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69人。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山西省教学名师8人,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3人,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4人,山西省高等学校“131”领军人才优秀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9人,山西省优秀教师6人,山西省模范教师4人。先后聘请山西省高等学校“131”领军人才特聘教授10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学术带头人8人、优秀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1人;山西省“*”特聘专家1人,外聘学科专业带头人22人。工商管理教学研究创新团队入选了“1331工程”重点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物理与电子技术实验实践教研室荣获“山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学团队”称号。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计算机设计大赛、广告艺术设计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机器人大赛等赛事中获得国家级奖励280余项。教师承担纵向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455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3项,国家社科基金5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9项。学校不断拓宽开放办学之路,先后与美国、德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的24所高校签订合作协议,与波兰、韩国、马来西亚、俄罗斯的6所大学开展交换生项目,在泰国建立汉语实习基地,与韩国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硕士。与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共建“电子电路技术学院”,与山西亚宝药业合作举办“特殊医用食品班”,与运城制版集团等121家行业企业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近年来,校党委和行政带领广大师生,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开拓前进,先后荣获“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全国先进单位”、“山西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山西省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山西省模范单位”、“山西省文明学校”、“山西省创新创业教育试点校”、“省级园林单位”等荣誉称号,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展望未来,运城学院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为指引,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安排部署和我校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基本导向,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坚持“一个方向,两手抓”办学治校总方略,坚持“三步跨越、四方针”改革发展新理念,坚持“五个布局、六计划”贯彻落实新举措,突出彰显河东文化特色,重点发展理工产教融合和特色师范教育,锐意进取、苦干实干,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而努力奋斗!运城学院正以崭新的姿态,昂首迈向更加辉煌的明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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