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最后更新:2022-07-31 07:57:33 手机定位技术交流文章

      上市公司名称:连技术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股票代码:300603

      资料披露义务人:金宝

      地址/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安元中山法院

      股票变动的性质:股票数量减少,股票比例减少

      签字日期:2022年7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行政措施》、《公开发行证券资料的资料披露条例》和格式规则第15号、第11号《股票权益变动报告》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编制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全面披露了狮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子科技)信息披露义务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的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立昂技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第二节资料披露义务的介绍

      资料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条件

      姓名:金泼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32719**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山花园,中山法院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安元中新元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不

      截至本报告的签署日期,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截至本报告的签署日期,上述资料披露义务不包括在财务严重破产、非关税破产企业及其法定代表、董事、监督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中。

      国家或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资料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或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金泼先生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股票权益变动的目标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由于公司履行履行偿还股票回购贬值业绩承诺和偿还股票回购贬值承诺,有义务披露资料的股东人数减少。

      资料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未来12个月股票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的签署日期,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1,090,6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047%)的股份。

      公开资料的义务并不排除在符合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如有关权利和利益发生变化,公开资料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作出的有关承诺履行公开资料义务。

      第四节权利和利益变化的途径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股本变动方法是执行公司履行偿还股票回购贬值的业绩承诺和偿还股票回购贬值的应收帐户承诺。

      资料披露义务人权利及利益变更前及后股东资格

      2019年1月30日,因公司通过向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驰科技”)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沃驰科技100%股权,金宝公司持有17,899,707股,该公司当时的总股数为12.30%(公司总股本估计为145,473,916股)。

      2019年5月7日,因公司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上市,金宝公司持有17,899,707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1.06%(公司总股本以161,874,505股计算)。

      2019年6月28日,在完成2018年利润分配计划后,金帕尔持有公司30,429,502股,占公司总股数的11.06%(公司总股本为275,186,658股)。

      2020年7月1日,由于未能履行2019年执行承诺,根据《业绩补偿协定》的条款,公司订购了30,153份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金宝公司持有30,399,34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0.82%(公司总股本以281,056,658股计算)。

      2020年7月13日,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分配计划后,金柏持有45,601,455股,占公司总股数的10.827%(公司总股本计算为421,539,961股)。

      2021年8月24日,为 不 履行 其 2020年 执行 承诺,根据《业绩补偿协定》的条款,该公司订购并出售38,981,149股,回购注销完成后,Kimpar持有6,620,306份公司股票。该公司的总股本为363,941,84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8191%。

      2022年5月9日,因为金帕没有履行支付帐户的义务,根据《业绩补偿协定》的条款,該公司重新購買和出售5,529,694份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持有1,090,612份股票。该公司总股本的0.3047%(公司总股本计算为357,934,99股)。

      资料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

      迄今为止,资料披露义务的股东如下:

      注 : 根据 金平 有关 的 承诺,第一期股票锁期于2022年7月31日届满,公司已处理有关申请撤销其股票限额销售的事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发布在巨潮咨询网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持有人所持有的股票是否有权利限制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条六个月前上市股票的买卖条件

      本报告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资料披露义务人应当以下列方式出售公司股票:

      买入情况:无

      卖出情况:无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七节资料披露声明义务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金 泼

      2022年7月29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证明资料披露义务人的身份的文件;

      (二)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

      二、备查地点

      利昂技术有限公司证券部

      附录:股票权益变动简化报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金 泼

      日期: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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