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离婚律师:拖欠抚养费能要求违约金吗?

      最后更新:2022-08-02 19:57:09 手机定位技术交流文章

      夫妻一方拖欠子女的抚养费,另一方能否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呢?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陈先生和石女士于2013年12月结婚。2015年3月16日出生。兩人於2018年5月21日離婚。双方同意,孩子将由妇女直接抚养。陈先生每月支付维修费,起初陈先生按时支付小陈的维修费,过了一段时间,他不再支付小陈的赡养费,石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先生支付剩余的赡养费和未缴赡养费的违约支付,那么拖欠抚养费,违约付款的索赔是否可以得到支持?关于违约金的问题。抚养费是根据法定的父母义务支付的,设立抚养费的目的是保护离婚后未成年儿童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委托未陪同的当事人的法律义务的方式,努力使得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恢复到其父母离婚前的状态,维修费基本上是未成年人的保障.因此,监护人不应以违约支付的形式从儿童的养育费中获利。


      北京金印律师事务所是根据法律,由北京市司法局设立的专业律师事务所,重点放在婚姻和家庭事务领域。业务范围包括离婚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子女、继承等。业务遍布全国。律师事务所坚持“以客户为导向”地始终关注客户的需求,顾客满意是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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