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3月16日,伟威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部的询证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收购伟威餐饮有限公司之前,已经对控股股东的财产相关事宜进行了调查,包括后续开发和竣工验收是否存在风险或障碍。
3年1月13日,维维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根据徐州市新城区总体规划,公司总部需要搬迁,公司计划收购部分已具备预售条件(尚未竣工验收)的维维形象城拥有的房产,即维维大隆湖L7-4单体商业综合体作为公司新总部。

上述房产的总实用建筑面积约为15,557.4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219.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1,338.04平方米)。根据评估价值,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1.8亿元,比账面价值高4293.5万元,升值幅度为3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为威威集团有限公司(威威控股的前控股股东)持有该公司15.91%的股份,而威威集团持有威威形象城100%的股份。
199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要求维维克披露上述房地产开发成本主要项目的具体构成和金额,并说明相关成本构成是否与当地可比房地产项目一致。同时,还要求伟威股份说明前期目标物业的主要开发进展和目前开发状况、预期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时间、后续开发和竣工验收是否存在风险或障碍等。此外,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9.31亿元,短期贷款期末余额36.76亿元,财务费用1.5亿元,预付款项期末余额4.73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Vive披露公司货币资金的主要构成和金额。如果有任何资金限制,请解释限制的原因和金额以及此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伟威股份与股东伟威集团之间的债权债务、资金往来和担保情况,以及股东是否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挖掘与写作|新京报记者王紫阳
测绘|王远征
编辑|朱张凤兰玄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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