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不能为空

位置:首页 > 资产

教育费附加减免的账务处理是怎么做的?你做对了吗?

作者:wangsu123
日期:2020-04-22 11:19:45
阅读:

虽然我国税收种类繁多,但也有许多税收优惠政策。我想每个人都比较熟悉教育费用的额外减免。如何计算税务局退还的超额教育费?额外减免教育费用的会计处理是什么?来会计网了解一下。看看你是否做对了一切?

如何处理教育费用附加减免的会计问题?

教育费附加减免的会计处理有两种:

首先,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来计算的。在免税的情况下,实际支付的增值税为零。因此,不需要增加额外的税收。

因此,销售实现后,会计处理如下:

1.计算增值税

借款: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

2.累积额外税费

借款:营业税和附加费

信用:应付税款-应付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

二、增值税的计算同时计提,免税作为非营业收入。

销售实现后,会计处理如下:

1.计算增值税

借款: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现金)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

2.累积额外税费

借款:营业税和附加费

信用:应付税款-应付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

免税后,会计处理如下:

1.增值税免税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

贷款:非营业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

2.同时,应免除额外的税费。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

贷款:非营业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

相关知识扩展:教育附加减免税条款的实例分析

单项选择主题:以下关于教育费用额外税收减免的陈述是错误的()。

a .如因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减免而发生退税,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可同时退还。

如果增值税和消费税退还给出口产品,已经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不予退还。

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职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缴额外教育费。

(四)新办商业企业(批发、零售及其他非零售业务除外),招用下岗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并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征三年教育费附加。

答:c

分析:选项c的描述是错误的,正确的描述应该是:对于下岗失业人员,他们从事个体经营,除了建筑、娱乐、广告、按摩、桑拿、氧吧和网吧。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教育费附加免征3年。

摘自牧溪主编的《会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