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报

      最后更新:2021-11-13 20:13:30 手机定位技术交流文章

      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报的内容没有任何虚假、误导性的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个人和共同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没有否决提案。

      一. 会议安排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日期:2021年11月12日

      (二) 股东会议地点:1466至红星Mekelon总部,南楼,会议中心,三楼,上海市银行,申长路。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东以及为恢复表决权而拥有的特权股份:

      (四) 表决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宪章》的要求以及大会的行事方式等进行的。

      这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会的Jianjin先生担任主席,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召集和表决的。

      (五) 代表公司董事、主管和董事会秘书

      1. 公司现任董事中有14名是亲自和通过信函到场的;

      2. 公司管理人员的四名成员亲自和通过通信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Kwok Prok-yung先生以及公司科的高层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有非累计表决权的票据

      法案标题:关于出售受控子公司股份和执行股份转让协议的法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在重要议题上,由不到5%的股东投票。

      (三) 提案表决情况说明

      没有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处理问题的特别决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这次股东大会是在上海一家法律事务所在场的情况下举行的。

      律师:陈军、戴琦

      2. 律师在发表以下意见时在场:

      协会律师认为,召开、召集和投票会议的方法符合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与会者的资格是合法的,会议的投票结果是有效和有效的。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与会董事和记录员签署并盖有董事会印章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2021号决议;

      2. 由出庭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盖章的法律意见。

      Kaylon家庭集团、红星集团、Kaylon家庭集团

      2021年11月13日 202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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