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劳动部和通信部称,不允许大学与基本电信公司签订独家合作协议。

      最后更新:2021-11-18 03:36:57 手机定位技术交流文章

      同时,该通知指出,高等教育机构应与基本电信公司合作,扩大高等教育学校5G(第五代移动通信)信号的覆盖面,支持学校继续使用5G技术。

      关于网络和通信,《通报》强调,必须保证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在线经验。高等教育学院应加强学校网络安全,保证能够方便地及时进入网络,筛选和处理用户网络故障,提高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在线经验。 基本电信企业应为学校建立出口宽带网络弹性带宽保障机制,及时调整带宽以适应学校交通的实际使用情况;保证学校移动信号的质量,并确保基地站对周围环境的环境影响符合国家的要求。

      根据《通告》,高等教育机构应加强校园网络的综合管理、校园网络的总体规划、整合通信管道、光纤电缆、基地台和内部分配系统等设施的布局、确保校园网络服务质量、鼓励共同分享基础设施以及尽量减少施工重复。

      通告促进高等教育机构发展校园局域网,整合有线宽带和无线局域网,将学校与校园局域网连接到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校园局域网,将校园局域网连接到公共通信网络。

      《通报》进一步强调,在高等教育机构与基本电信企业合作方面,高等教育机构不得通过第三方限制或其他基本电信企业,订立限制或禁止校园运营的专属合作协定;基本电信公司享有公平利用电信基础设施的机会和创建电信基础设施的条件。

      基本电信企业应严格遵守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校园电信市场商业惯例的禁令,依法运作,严格遵守与学校的合作协定,消除恶意竞争,不组建价格联盟和市场垄断;尊重各类教学人员和学生的选择权和知情权,不进行强制性和强制性的销售,不以任何方式限制用户使用指定的基本电信企业提供的电信业务和报废设备;不过度营销,不参与影响校园内外学校秩序的电信营销活动。

      关于收费问题,《通报》指出,高等教育机构应加强校园局域网服务费用分摊机制,科学应界定教学人员和学生网络服务费用分摊模式和标准,建立成本倡导系统,教学人员和学生网络费用分摊应以非营利原则为基础,不应向社会提供商业网络服务。

      通告还提到使用校园资源建设公共通信网络,基本电信公司必须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或根据公共利益原则与学校共同确定的费率支付必要的费用,并须通知省教育行政部门和电信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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