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男子纠集朋友殴打舅舅,结果被舅妈打成轻伤,怎么判?

      最后更新:2022-07-14 10:57:54 手机定位技术交流文章

      自古都说“甥舅如父子”,亲外甥带人打亲舅舅这是为哪般?舅妈一出手就造成一人轻伤,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案件,官司打了三年半,一波三折最终结局如何?

      为什么法官不正确地对当事人进行辩护呢? 正义是否可以扩大呢?

      接下来为您详细回顾这起社会案件,孰是孰非一看便知。


      注:网络配图

      案发

      2017年7月19日中午,陈在家里什么都不做.突然一位朋友蔡拉进博客组,与此同时,还有几个人被拖进这个小组,有些陈某都不认识。人齐后,其中有人说,“我的母亲被骗了,打架,集合一下,顺便说一句,我们吃完饭后再吃点饭吧。

      作为蔡先生的好朋友,陈先生没有提出任何理由,并立即同意在晚上之前去见面,为蔡先生的母亲“报复”。

      蔡某有一个舅舅家住浦东新区,舅舅沈先生多年前将自己的老宅拆掉盖了新房,最近却被划到了拆迁的范围内。按理说这是好事,上海的地界寸土寸金,拆迁的补偿款一定少不了,可沈先生却整日忧愁。

      得知谢恩先生的房子要拆毁后,谢恩先生的姐姐,即蔡女士的母亲,多次到谢恩先生那里谈谈拆毁钱的分配情况,并请他把钱分两半。

      尽管她是个亲密的妹妹,但这个房子与她没有关系,为什么半数的流离失所钱都给了她呢? 因为这样,亲戚们成了敌人,两个家庭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糟。


      注:网络配图

      2017年7月18日,也就是事发前一天,蔡的一位母亲又来谢恩先生的家里求钱,双方越吵越凶,并开始互相推搡。在这一过程中,一个母亲的手指撕裂了一个嘴,流了一点血,这一下她不干了,直接打电话报警,称沈先生用刀砍他。(无中生有)

      派出所的民警看到蔡某母亲手指上的伤口后心中有了判断,也就是划破点皮,血都不流了,根本不可能是用刀砍伤的。随即对双方进行了劝解,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但蔡某的母亲咽不下这口气,回到家里后开始对儿子诉苦,蔡某年轻气盛,看到自己的母亲受到“欺负”,顿时怒火焚烧,并于第二天中午来到了舅舅家里,准备讨个说法。

      蔡向叔父指了指,说:“三小时后去向我母亲道歉,否则你就会变色了。”

      然后蔡回到家,开始和好朋友聚在一起,如果他不等三个小时,他叔叔要道歉,他就会带人到门口道歉。

      而沈先生这边压根就没有把这件事当回事,毕竟是自己的亲外甥,也许只是气头上的一句话。但他没有想到的是,到了晚上,蔡某竟然真的来了,还带着一群人,进门后二话不说就对他进行殴打。


      注:网络配图

      沈先生的妻子施女士见状连忙上来劝阻,结果被一并打倒在地。就在这时,沈先生的儿子听到动静从楼上走了下来,看到父母被人殴打就要冲过来。蔡某的朋友陈某一把将沈先生的儿子拉住,并把他按在了墙角处。

      与此同时,她抓住附近的一个罐子,把罐子倒在人群面前,罐子里含有一种非常腐蚀性的涂料除去剂,其中大部分涂在陈某人身上。

      因为夏天,很少有人穿衣服,肢体的皮肤几乎没有露面,那匹马被烧死后逃离了屋子,跑了出去。

      附近的邻居们发表了声明,冲向警察。

      只是防御标志了250,00次违约

      案发后警方对事情的原委进行了初步调查,并对沈先生夫妇的伤情做了鉴定,沈先生虽然遭到殴打时间最久,但无大碍,而妻子施女士鼻骨骨折,眼部有钝挫伤,因外力作用面部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


      施女士的伤害鉴定

      这对夫妇没有打算再调查这件事,所以大约三个月后,事情突然发生了变化。

      2017年11月7日,警察来到谢恩先生的家里,带走了谢恩太太。原来,案件的那天,她把大多数的油漆除去剂都扔掉在陈的身上,他所遭受的化学烧伤总数达到20%,构成了轻伤二级,并留下了十级伤残,谢女士的行为被怀疑是故意伤害.

      丈夫和妻子显然是被殴打的一方,抵抗只能导致对方受伤,这应该是一个合法的辩护,如何打击那些没有被抓住,被殴打但被带走的人,仍然面临惩罚?

      但是警察告诉谢恩先生要设法达成妥协。或许可以得到谅解,谢尔太太没事了。随后,陈一侧的压力下,谢恩先生签了一份250,00美元的债务,并同意于2017年12月30日达成协议,如在期限内没有退款,你必须支付3%的利息和1万元的律师费。

      合同签订的那天晚上,她被警察释放,她回家听到这件事时感到震惊,第二天早上她发现警察的组织者拒绝和解,拒绝向陈先生支付民事赔偿。

      2017年11月15日下午14时05分,她因涉嫌蓄意伤害被拘留,并被安置在上海浦东新区的第一个庇护所,并被检察官要求发出逮捕令。


      注:网络配图

      令人欣慰的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施女士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予批捕,无罪释放。

      本以为此事就这样过去了,没曾想才刚刚开始,一场持续三年之久的官司就此拉开了帷幕。

      为什么判断辩护是错误的?

      她被无罪释放后,陈先生发现陈先生欠债,要求他退还钱。陈先生不能说话前,陈女士把他赶出去。陈先生无助,不得不把他的罪行带到法庭。

      真好说有些东西缺失了。历经一审二审,两级法院确定了谢恩先生和陈先生签署的协议和缺陷,没有党的认可,因此,对于施女士来说,这并不有效,谢恩先生和陈先生并没有借用事实,而且,在协议中商定的补偿和陈的实际治疗费用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别。

      最后,法院裁定,谢恩先生和陈先生签署的调解协议和违约条款已经撤销。

      然而,陈拒绝了,并再次向法院起诉她,要求他赔偿损失,从原来的250,00美元增加到300,00美元。 由于没有起诉,这对夫妇刚刚完成两起诉讼,再次陷入了新的诉讼中。


      陈某的辩护律师说:“案发时陈某并没有动手,他看到沈先生的孩子要过去,担心孩子受到伤害,才将孩子拉到了一边,是对孩子的一种保护行为,却因此遭到了无辜的伤害......”

      2020年10月21日,法院认为:Sch女士用手抓住了她的手边,扔了它。为了保护我的个人权利不受正在犯下的非法行为的侵害,可认定为正当防卫。但是没有证据表明,史瑞斯女士喷洒液体之前,陈曾侵犯他或正在侵犯他.

      谢尔女士的暴力行为是针对一群殴打她的人,但伤害了属于国防部的“无辜”陈先生。

      综合考虑,法院最终判定施女士应当承担陈某受伤的%35的责任,赔偿陈某各项损失共计10多万元。对于这个结果,陈某和他的辩护律师表示满意。

      但施女士对此却难以理解,在刑事司法程序中,自己明明已经被检察院认定为正当防卫了,却在民事诉讼中被一审法院认定成了防卫过当,还要赔偿对方10多万,这找谁说理去?

      因此,谢尔女士再次提出上诉。


      注:网络配图

      为什么这是合法的辩护?

      2021年3月1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双方最大的争议点是:施女士实施正当防卫的行为针对的到底是不是不法行为的实施人?也就是说,陈某当时是不是不法侵害人之一?

      在庭上,2017年7月19日,陈女士的律师在警察局发表声明:我朋友蔡某临时建了一个微信群,把我还有几个我不认识的人拉进了这个群,建群后,蔡中的一个说:“我母亲被欺骗了。打架,集合一下,顺便说一句,我们吃完饭后再吃点饭吧。

      谢尔尔女士的律师认为,她显然准备执行报复,另一方在谢尔尔先生的家人中以团体的形式出现,而且当另一方的非法侵犯行为被执行时,谢尔尔女士作为受害者无法辨别犯人是谁或应该是谁。

      但陈的辩护人欺骗了他说:“我的委托人没有做任何事,他只是讨价还价,拖拉..

      在听到这样的回答后,法官只问陈辩护律师一句话:“劝说双方,为什么陈不去拉蔡?”


      陈某的辩护人一时无言以对,思考了片刻后回答道:“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我也不知道陈某当时是怎么想的,我不能代替他。”

      2021年4月6日,上海人民法院(上海第一届中级法院)裁定,舒女士的行为不构成过分的辩护,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结语

      三年半之后,谢恩先生和谢恩太太的办公室终于结束了,取得了最好的成果。 但是,在三年中,这对夫妇努力工作,有时整夜都睡不着,谢恩太太从黑发变为白发,她真是很慈悲。

      陈某呢?为了讲哥们儿义气,落下一身伤不说,还花费了不少钱打了三年多的官司,最终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件事的先驱,蔡先生和他的母亲,但外在,不知道他们心里是否有那么少的遗憾,他们是否对亲戚感到罪过,他们是否对兄弟姐妹不幸的经历感到罪过?


      这起案件也给了我们提了一个醒:不要因为金钱失去了亲情,不要因为盲目的哥们义气,而不辨是非。在朋友实施不法行为的时候,不要参与其中、时刻保持清醒、 及时进行劝阻,这才是真正的友谊,也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本文由 在线网速测试 整理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原文链接:https://www.wangsu123.cn/news/29575.html

          热门文章

          文章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