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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评论:巨款失踪案“内盗”必须严查,银行业基石不容损毁

作者:wangsu123
日期:2020-05-18 10: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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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万元的巨款被银行工作人员秘密转移,储户没有收到任何警告消息——银行“内部盗窃”再次发生。

5月16日,上游消息“1200万存款被银行工作人员秘密转移至山西清徐农业公司,被指控未履行验证义务”报道称,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丁女士在清徐县农业公司员工王某的劝说下,先后在银行存款共计1200万元,很快发现存款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其中743万为银行转账收据,但并未入账。另外500万定期存款被转移,她没有收到银行的任何提示。

▲2019年3月7日,丁阿姨在青训农商业银行柜台转账两笔后,收到收据。银行后来声称收据是伪造的。受访者提供了照片。

有关银行回应称转账收据是伪造的,但柜台大额转账存款人没有收到任何提示或核实信息。据估计,大多数人看完这则新闻后的第一个想法是:我必须为银行的“盗窃”买单吗?我能安全地把钱存入银行吗?

在中国,银行应该是人们最信任的机构之一。许多人把他们一生挣来的钱都存了起来。赚取利息是一个小目的,最重要的是本金的保障。中国《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应当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害。银行有法律义务确保储户存款的安全。

事实上,银行作为处理金融业务的专业机构,在为存款人办理存款和转账时处于明显的主导地位,而存款人处于相对的主导弱势地位。由于缺乏专业的金融知识、复杂的处理程序和对银行的信任,普通储户客观上很难防止被银行工作人员欺骗。因此,防止“内部盗窃”的责任只能归咎于银行本身。银行应规定员工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相互制约,确保客户资金安全。

早在2013年,银监会就发布了一份文件,要求各银行机构完善基本业务环节管理,堵塞管理漏洞。例如,加强对大额资金交易的控制,严格执行业务经理(客户或代理人)身份信息和大额转账实时验证系统。

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参与的银行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管理程序和严格的约束机制。怎么能对王某这样的“内贼”视而不见呢?这至少反映了银行内部管理中严重问题的一个方面。

银行不能简单地推自己的责任,说“这是银行职员的个人犯罪行为”。如果任由这种情况发生,不但不利于防止类似的“内部盗窃”事件,也违背了维持金融秩序和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初衷。

对银行来说,储户的信任比黄金更重要。没有管理层的安全和储户的信任,银行还算是银行吗?因此,涉案银行必须严格整改,加强内部人员管理,防止“内部盗窃”事件再次发生,并主动对该事件承担责任。因为它不仅损害了个人储户的利益,也损害了银行业的基石——诚信,这是普通人对银行最重要的信任。

上游新闻李红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