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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是证券市场的毒瘤,证监会强调加强退市监管!

作者:wangsu123
日期:2020-06-12 10: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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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上市公司多次取缔金融欺诈、非法担保、侵占资金、操纵股价等违法犯罪行为。出现了一些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也对上市公司的整体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中国证监会副主席严庆民出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0年年会。

严庆民表示,中国证监会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同时,我们将继续拓展退市渠道,加强退市监管,实现优胜劣汰。

目前,95%以上的并购不再需要审批。

严庆民说,2020年是中国资本市场建立30周年。那时候,两家交易所只有“老八股”和“老五股”,但现在有3800多家上市公司。截至5月底,中国股市共有3868家上市公司,总市值59.61万亿元,继续保持全球第二大股票市值的地位。

尽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的整体利润水平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由于新一轮“皇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一些行业已将危机转化为机遇,转而生产,并扩大了产能。新的业态和产业发挥了有效的支撑作用。生物医药、新基础设施建设、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的上市公司逆势增长,显示了中国经济的发展潜力。

他还表示,超过95%的M&A交易不再需要审批。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资本市场作为M&A主要渠道的作用日益明显。上市公司在M&A的交易量已占整个市场的65%,市场活动显著增加。

自2019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已对22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欺诈行为展开调查

“近年来,上市公司多次取缔金融欺诈、非法担保、侵占资金、操纵股价等违法犯罪行为。出现了一些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也对上市公司的整体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严庆民表示,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是证券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金融欺诈严重挑战了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损害了市场的诚信基础,严重损害了市场的信心,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这是证券市场的“毒瘤”,必须坚决严肃处理。

4月7日、4月15日和5月4日,国务院财政委员会连续召开三次会议,都提出要坚决打击资本市场欺诈行为。自2019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已对22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欺诈行为展开调查,对18起典型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并将6起涉嫌财务欺诈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相关问题和风险的暴露,除了一些中介机构未能尽职尽责、缺乏“把关人”角色等原因外,还可以概括为“两个缺失一个空缺”、缺乏诚信意识、公司治理缺乏有效性、缺乏公共企业责任和义务。

继续拓展退市渠道,加强退市监管,实现优胜劣汰

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中国证监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推进。

坚持制度优先,促进上市公司合规发展。参照新修订的《证券法》,全面梳理和完善上市公司监管体系,形成以沪深交易所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治理规范和股票上市规则为核心的上市公司监管体系。继续推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并购、减持、退市等制度的优化和完善,建立与新《证券法》相适应的资本市场基础设施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围绕新《证券法》的实施,我们坚持以监管无知、惯性和违规为主,打击恶意违规为主,不断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特别是要严厉打击虚假财务会计信息、说谎、做假账、侵占资金、非法担保等已经构成违法的风险迹象,做到“早打小闹”。

坚持风险管控,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关键领域的风险。严格执行股票质押分级、差异化信息披露制度,控制限制性股票质押。巩固上市公司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主体责任,规范金融机构发展业务要求,有序减少大股东高比例质押公司数量。同时,我们将继续拓宽退市渠道,完善退市机制,提高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加强退市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优胜劣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监管效率。我们将继续探索和完善“回报报告”制度,将其作为净化资本市场的重要途径,让更多的市场参与者参与资本市场的生态净化过程,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写南方都市报记者周亮